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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武器装备供应商 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武器装备采购市场的竞争环境和信用秩序,支撑国防工业产业链/供应链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及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受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简称:国防企协)和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简称:军工协会)委托,北京军友诚信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简称:军友诚信)本着客观、公开、科学的原则,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背景

为建立军民互信机制,加强稳链保供措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自2013年以来,国防科工局积极推动国防工业领域信用评价的研究和试点工作。近年来,国防科技工业政府主管部门和武器装备使用部门对信用制度建设高度重视,联合提出了对武器装备供应商信用的采信、监管、惩戒、修复等要求。随着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持续推进,目前获证单位已经覆盖了航天、航空、兵器、电子等军工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参与国防建设的优质民口配套企业。

二、  评价目的

武器装备供应商信用等级评价不仅能够规范军品市场的竞争环境和信用秩序,促进军工单位特别是民口配套企业诚信自律,强化诚信意识,提升信用水平,同时可为政府和军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能力建设的科学决策与管理提供重要支撑。对于参与评价企事业单位的益处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作为提供给政府和军方主管部门采信征信的重要依据;二是作为参与武器装备市场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必备要素或加分项;三是作为申报政府部门组织的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的重要证明;四是作为企业管理中风险防范和信用管控重要手段,提高企业风险应对能力;五是作为考察武器装备供应商和遴选军工配套合作伙伴的重要依据。

三、  申报要求

(一)参评范围

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

(二)参评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实体(有外资、合资背景的不予参评);

2.具备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及配套服务的相关资质,从事特殊行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要求具备从事相关领域的资质条件;

3.单位成立满五年,至少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且单位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单位;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和失泄密情况,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名单中,未受到过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处罚;

5.在国防工业科研生产领域、军方和有关行业拥有良好的声誉,且近3年内未受到过政府、军队及军工集团等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等。

四、  评价内容及等级

评价是依据GB/T 23793-2017《合格供应商评价规范》和国防科技工业信用评价体系与评分标准。重点从单位履约能力和履约历史进行评价,涵盖单位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履约信誉、售后服务、持续供应、发展潜力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依据评定结果确定单位的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等,AAAAAABC五级,其中AAA级为最高授信等级,等级划分如下:

AAA级:企业信用卓越,采购基本无风险;

AA级:企业信用优秀,采购风险极低;

A级:企业信用良好,采购风险低;

B级:企业信用一般,采购具有一定的风险;

C级:企业信用较差,采购具有较高的风险;

注:武器装备供应商信用等级选用标准一般为A级及以上,单一采购来源可考虑选择B级供应商。

五、  评价程序

信用评价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企业申请、资格审查、等级评定、结果公示、颁发证书、跟踪复审、到期复评等。

(一)企业申请。申请单位填写《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见附件,(可从公司网站信用评价版块下载),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二)资格审查。按照要求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单位发送《信用评价受理通知书》《信用评价申报书》及合同等相关资料。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并提交。

(三)等级评定。收到申报书、合同和缴费后,按照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文审,并与企业协调沟通,落实相关事宜。信用等级评价分为现场和非现场评定,一般初次信用等级评价为现场实施。信用评价人员完成评价后形成初步信用等级评价结论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确定参评企业信用等级。

(四)颁发证书。形成终审结果。A级以上信用单位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铜牌(证书有效期为3年),同时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并将信用评价结果向有关政府、军队和军工集团主管部门推送。

(五)跟踪复审。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应至少完成一次年度复审,经复审后出具年度复审意见。复审后企业信用等级发生变化的(升级或降级)收回其信用等级证书,并颁发新证书。未进行年度复审,根据情况视为信用资料缺失,采取降级处理。证书有效期内若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其信用等级失效,撤销其证书和标牌,并通报各相关方。

(六)到期复评。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获证组织提出复评申请,复评按照初评的程序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审,并依据评价结果颁发新证书。

六、  收费标准

信用等级评价收费标准为:4000/人日(不含现场评审的交通食宿)。人日数根据企业规模、复杂程度及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核算。年度跟踪复审人日数不低于初次评审的50%,证书到期后复评人日数不低于初次评审的80%

一般不超过65人且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的小型单位,初次评审为34个人日;65人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的中型单位,初次评审为56个人日;300人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超过8000万元的大型单位,初次评审为79个人日。军友诚信的获证客户,考虑对其情况掌握程度,初次评审可适当减少0.51个人日。

七、  联系方式

  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1号院27号楼

  话:010-8103084281030848

  箱:xyb@jycxrz.com


附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