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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局宣贯《军工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4月22日、26日,国防科工局分别组织地方工办、军工集团公司,先后在江西景德镇和北京两地召开《细则》学习宣贯会。国防科工局副局长虞列贵、中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王双林、国防科工局总工程师张建华出席会议,虞列贵、张建华做重要讲话。各军工集团公司、中物院、各地方工办、民口配套单位,以及国防科工局有关司局、局属中心的负责人和招投标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宣贯会对《细则》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针对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则》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职责分工,将有利于进一步做好军工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有效促进军工项目建设。
    在面向军工集团公司的宣贯会上,虞列贵指出,《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法规制度已基本配套,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了管理规范。“十二五”期间,军工建设投资将继续保持增长。随着武器装备的发展,特别是武器装备机械化与信息化复合式发展以及任务能力结合型建设模式的进一步推进,下一步能力建设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因而规范招投标行为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虞列贵指出,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细则》的内涵与特色。《细则》是对《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进一步细化,是一个比较全面的制度,涵盖了军工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特别是《细则》中充分考虑了军工建设的特点,同时对当前军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多发性问题也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吸收了相关领域招投标管理一些好的做法。
    虞列贵强调,学习贯彻《细则》,领会其基本精神与内涵,最主要的是要把握《细则》三方面的创新和特点。
    一是适应军工行业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军工建设项目一般来说建设周期要求紧、非标专用设备多、境外设备购置难,这些特点在建设内容招投标方面影响尤为明显,给项目单位和监管部门带来了许多困难。《细则》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有些程序和做法进行了适当改进,以便能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通过细化程序,提高招投标可操作性。《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对《招标投标法》和《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把原来的条文从粗浅变详细,从原则变具体,提高了《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部分监管工作属地化。招投标监管工作涉及面广、过程复杂、时间要求紧、工作难度高,做好非常不容易。“十二五”期间军工任务更重,政府部门要更多地承担起招投标管理责任,履行好监管职责,因此将一些日常监督工作授权地方工办来执行。同时,国防科工局仍将负起对地方工办的检查、考核职责。
    在面向地方工办举行的宣贯会上,张建华对贯彻落实《细则》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充分重视。招投标管理是军工核心能力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下一步要把实施过程的监管交给工办负责,这是工办的一件新工作,也是推进工办职能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工办要把这项工作当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是要认真学习。重要的是认真学习三个法规,即《招标投标法》、《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国防科工局刚出台的《细则》,这三个法规是对现行军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涉及面广,内容多,涵盖了国防科工局、集团公司、项目单位、地方工办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个方面,对程序、手续、时限、标准等内容都有明确要求。一定要把这三个法规学懂学透,并真正掌握其精神,才能有效开展好工作。
    三是要落实机构和人员。招投标工作不但是一项重点工作,而且还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不但涉及面广、复杂,而且工作量也非常大,特别是对一些军工大省来讲,任务更加艰巨。各工办要完成好这项政策性很强的任务,必须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的工作人员,而且要配备高素质人员。
    四是要注重提高服务意识。工办在实施监管过程中,要树立服务意识,要根据《细则》赋予的职责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一定要谋全局,想大事,真正做到谋事在先,见之以远。

附件:军工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基本流程图.rar